在Altandi新疆陰宅住太久的我們,也似乎被迫變得怪理怪氣:不敢放肆大笑、聊天不敢太大聲、洗衣服要到處張望有沒有人在注意、不喜歡待在除了房間外的其他地方、到陰宅也不敢開燈……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因為奇怪的房東老先生與老太太,有奇怪的規範與規矩。每次回家,都覺得家裡暗到不知道我的拖鞋在哪裡。
在這個share house,最後我拒絕和房東夫妻說話、coconut和房東太太吵架、Edward則採取不理不睬的態度,恣意的按照自己的步調生活。
那天我們決定要搬走,我特別去買了一瓶香檳做為慶祝。就在大家陸續上班回到家後,我們還炸了金黃酥脆的好吃薯條當配酒菜。偷拿了廁所裡面的蠟燭到房間,放了Jazz音樂作襯底,自由自在的聊天與大笑,心裡想著:沒在怕的啦!最後一天!就是要把這間小房間「真正當作自己的家」!
早上,我們收拾了行李,將房間大致清理了,要請房東查房並退押金。沒想到又蹦出一個新議題:我們沒有提前兩個禮拜跟他說要搬走,所以要扣部分押金抵作他虧損的幾天房租費用。
我們三個大怒,明明就是你他媽的叫我們搬走,現在我們火速搬離,你又他媽的說你這樣賠錢,反正不管怎麼說,你就是要全贏就對了?我們三人擺出陣仗,走到餐廳和房東對峙,房東太太怕事的在附近偷聽不敢說話,房東本人則是有點顫抖。但是薑就是老的辣,他仍然可以天花亂墜的講一些沒來由、沒邏輯、沒根據的話,但結論就是它有吃虧,我們的押金得扣!
Coconut扮演黑臉大嗆聲、Edward適時的加以助陣、我則扮演冷靜的將大家情緒壓低並理性的告訴房東他說的話根本前後不一。吵了大概半小時到一小時有,賤房東終於換了他的抵扣押金算法,並且說的一付他很退讓的樣子,將扣押金的數字降低。我們能怎麼辦?也不想再跟這個無理的老頭吵架,摸摸鼻子同意了。
後來聽說,另一間房間的share mates也同樣在要搬走時,退押金也遇到一些問題,好在有證據證實賤老頭的理由無效,才得以將押金拿回。其他房客--大陸學生「早上好」、大陸小夫妻都紛紛搬走,我們也聽說這間房子後來一直有空房,很難租出去。哈哈!這叫做現世報,也搞不好是我們的詛咒有效。
過沒多久,新的好心share mate William開車到Altandi來當我們搬家,也是從這天開始,我們真正感受到Brisbane真的可以成為我們的家。
新share room在離sunnybank很近的Macgregor,當初也是在袁氏行外的布告欄找到的。很妙的是,我們聯絡的是房客William,因為房東很信任他,請他也幫忙找新房客。William告訴我們,早先有一對大陸小情侶也來看我們看的這間房。他又悄悄的跟我們說,他其實不喜歡那對小情侶,所以如果我們滿意,最好可以趕快繳訂金,先繳先贏。
我和coconut快速的去了另一家有點神經質房東的share house看過後,我們一致同意就衝動的租下去吧。因為在差,也不會比Altandi陰宅差啊!而且這間房一則不用跟房東同住一個屋簷下、二則屋子明亮光線充足、三則房間又比之前的房間大很多。另外,我還被房間裡的小台燈,和客廳的紅色沙發及吊燈吸引,很不客觀的又幫這間房加了幾分。
於是我們就入住了。
後來才發現我們真得很幸運。在這間屋子裡,我們認識了馬來西亞兄弟William(董事長—這名字起因於我看見他在房間坐在書桌後,還有著可旋轉的辦公椅,又住在這間房子裡面最後面一間的房間,整個就像在辦公室裡的董事長。於是這個綽號就誕生了!)和John,以及他們的若干朋友Optus、David。我們常常一起煮晚餐、一起吃晚餐、一起出去玩,變成就像家人一樣,互相關心、鬥嘴,這是我想也沒想到過的情景啊。
- Jan 11 Sun 2009 20:34
離開陰宅與我在Brisbane的溫馨新家(26/10/2008)...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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